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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要求借錢的人當面寫“借條”

首先要注意,要求借錢人寫的是“借條”而不是“欠條”,因為借條的有效期為20年而欠條的有效期只有2年,為了您的利益著想,應當要求對方寫“借條”。

其次要讓對方當面寫借條,即使對方是親朋好友也應該這樣,親兄弟也要明算帳,寫借條是要寫清楚借款人、借款日期、還款日期、借款金額、借款原因等,借款的數額不僅要寫阿拉伯數字,最好還寫上大寫數位,寫大寫數位時千萬不要出錯。

而後記得審查借款人的身份證件,要求對方在借條上簽字時,還要寫上身份證號碼,並核對身份證號碼是否無誤。必要時也可以蓋章或者按手印。

如果不介意多留一個心眼,可以留下借款人的身份證影本,與借條一起保管好。

2、借條內容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

有新聞說到,王某告李某要求李某還款一萬元,並能拿出借條作證。可是借條裏寫的是“還欠款壹萬元人民幣”,這句話既可以理解成“已經歸還了壹萬元”,又可以理解成“仍欠款壹萬元”。

囙此在寫借條的時候要注意用簡潔、語義單一的語句,盡可能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。必要時可以擺脫其他人幫忙檢查借條是否會產生歧義。

3、還款日期最好明確到年月日

不少的借貸糾紛都是因為還款日期不確定或者沒有明確約定造成的,所以寫借條的時候不僅僅要明確寫上借款日期,也要明確的寫好還款日期。

4、利息不要太高

我國法律規定,民間借貸的利率不能高於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(包含本數),也就意味著即使雙方約定了高利息,但超過了規定的話,超過的部分利息就不受法律保護了。

根據《合同法》的規定,借條中沒寫利息的相關事情,就視為不用支付利息,但是如果超過了約定的還款日期但是沒有還錢的,之後的日子裏就可以要求對方按照銀行利息來計算。

5、到期不還錢一定要催

很多人礙於情面或者其他原因,債務已經到期了也不向對方催款,法律可規定了,2年內不催款的話,就意味著放弃債權了,法律就不保護你的利益了。也就是說,對方如果到期不還錢了,要麼就讓他寫出不能還錢的理由,寫上日期和重新約定的還錢時間,要麼就到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還錢。千萬別“不好意思”。

6、數額較大的借款可要求對方擔保

借錢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好對方能不能到期償還,如果數額較大或者借錢有風險,則可以要求對方提供一定的財產進行抵押,或者要求第三人做一個擔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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