close

首先,一定要出具借條

借條是借貸糾紛中最重要的證據之一,如果沒有借條這個最重要的證據,那麼訴訟也會變的很麻煩。有不少當事人,借款給親朋好友,礙於面子,不好意思要求對方出具借條,而借款者呢,也不是很自覺,不願意主動寫張借條,這就為後面的糾紛產生埋下了伏筆。其實對出借人來說,沒什麼不好意思的,你借款給別人,已經在幫助他了,那麼要求對方出具借條就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,天經地義。很多人當時礙於情面,到了要款的時候,一旦對方不願還款,就哭訴無門了。囙此,一張小小的紙條,到了關鍵時刻,就是維權的有力證據了。如果借款者方連張借條都不願意寫,那麼借款者就要小心了,這樣的借款人是不是值得信賴的人,應當謹慎考察。

其次,借條要具備法律要件和形式要件

所謂法律要件,包括抬頭要件和內容要件。

其一,借條抬頭要寫明是借條。有些人在借別人款時,出具的是欠條或者收條,這樣的寫法對出借人來說都是有瑕疵的,因為欠條的內涵很多,不僅僅包含借款,還包括欠貨款等其他因素,而收條的內涵就更廣泛了,甚至理解為還款收據都有可能,這樣的抬頭對出借人來說,都是不規範的,不利於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。

其二,借條內容要寫清出借人,入借人,數額,借款時間,還款期限。出借人和入借人的姓名都要核實無誤,現在同名同姓的人都很多,如果差一字,那就更無法認定了。借款金額應同時用大小寫進行書寫,法律明確規定,阿拉伯數字與漢字大寫數位不一致時,以漢字大寫數位為准,囙此,一定要以漢字大寫形式確定好數額。至於借款時間,就更重要了,它涉及到借條的真實性及訴訟時效問題。法律規定,有還款時限的,在還款期滿次日起2年內為訴訟時效,無還款時效的,隨時可以起訴,但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,囙此,有些情况下,不寫還款期限對保護出借人的權益更有利。

所謂形式要件,就是借條必須以書面形式存在,而且最好是入借人親筆書寫,即使不能親筆書寫的,也要由會書寫的人代筆,讓入借人按手印,最好還有證人或者擔保人簽字。

另外,僅僅有借款合同是不行的,借款合同只是雙方之間的借款約定,但契约內容是否履行,從契约本身並不能看出來。囙此,訂立借款合同,還應出具收條或者借條或者銀行轉帳憑證予以支持,否則,一旦產生糾紛,就說不清楚了。

第三,一定要有擔保

借款給別人,對方有擔保能力的,最好要求對方提供擔保,擔保包括物的擔保和人的擔保,物的擔保包括不動產擔保和動產擔保,不動產擔保一定要到有關部門登記,比如房產擔保,一定到房地產交易部門進行登記,否則擔保無效,有的律師就遇到一些當事人要求對方提供房產擔保,卻只是把對方的房產證拿過來,這樣的擔保是無效的,對方只要到房地產交易中心進行產證掛失,那麼出借人揣在懷中的房產證只是廢紙一張。如果是人的擔保,一定要求對方提供有償還能力且信譽較好的人作擔保人,借款前,要謹慎核實擔保人的真實身份,還款能力及信譽等。

第四、利息約定要明確

民間借貸時,關於有無利息一定要約定明確。根據法律規定,民間借貸可以約定利息,約定形式包括口頭約定和書面約定,建議在借款合同或者借條上對利息進行書面確定,因為一旦產生糾紛,借款人往往會否認口頭約定,空口無憑。如果通過訴訟解决,對於借款人反悔的口頭利息約定,法院一般不支持。利息的額度一般不能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,比如三至五年的貸款,現時中國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是百分之六到七,故借款利率不應高於百分之二十四至二十八,超過部分,法院不支持。

第五、保留好其他證據

隨著近年非法高利放貸的大量發生,為了打擊非法高利貸,保護合法的民間借貸活動,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時,對原告提供的證據要求越來越高。以前,只要原告提供借條,原告的舉證義務就基本完成了。但是現在,法院在審理民間借貸案件,尤其是大金額的民間借貸案件時,不僅要求原告提供借條,還要考慮其他因素,比如出借人的借款能力及借款的真實性。

arrow
arrow

    myjobcn00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